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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臺新規定解決群眾看病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烏魯木齊4月22日專電(記者 毛咏)“小病扛,大病拖”是都市一些靈活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的無奈。目前,新疆正在嘗試通過擴大醫保適用人群和完善醫療保險種類等辦法,解決這一群體的看病難問題。

    新疆自治區政府4月20日審議通過了《新疆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及《新疆進城務工人員住院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新的規定將16歲以上、60歲以下的靈活就業人員全部納入相應的醫保範圍,將“大病”才“保”改為“住院”就“保”。

    《新疆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針對的是城鎮下崗、失業、辭職人員和軍隊復轉軍人等,這些參保人員在參加醫療保險的同時,還必須辦理大額醫療保險。初次繳費人員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第7個月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補助。根據繳費時限的不同,參保人可享受30%至60%的醫療補助。最低繳費年限為男25年,女20年,繳滿後即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昂貴的醫藥費、住院費,使許多身患不同疾病的打工者對醫院望而卻步,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不治之症。《新疆進城務工人員住院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凡進城務工人員與當地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為其辦理住院醫療保險,並辦理《進城務工人員住院醫療保險醫療證》。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10元,單位承擔7元,個人繳納3元,全部保險費納入住院統籌基金。根據參保期限的長短,進城務工人員可享受3000元到10000元的住院補貼。自謀出路、靈活擇業的人員,可自行向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每月10元的住院醫療保險金,即可享受同等醫療補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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