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9日從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獲悉,從今年4月1日起,江蘇省一律免除農民工當事人的勞動爭議仲裁受理費和處理費,切實在勞動爭議仲裁中保障農民工進城就業、社會保障等權益。
針對目前農民工工資偏低,勞動時間長,安全條件差,缺乏社會保障,經濟、政治、文化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情況,通知要求對農民工當事人應交納的勞動爭議仲裁費,應體現社會救濟原則。對農民工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凡是符合受理條件的,要及時立案受理,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對急需治療的工傷、患病的農民工,應先行部分裁決,保證農民工的基本生活和醫療費用。對農民工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要做到快立案、重調解、慎裁決、速結案、講效果、保穩定。堅持集體勞動爭議上報和集體會商制度。
2005年全省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共受理勞動爭議50762件,涉及勞動者72877人。其中23350件為農民工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佔受案總數46%,涉及農民工39353人,佔申訴勞動者的54%。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認真地處理好農民工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促進全省勞動關係和社會的和諧穩定。(黃紅芳 楊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