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逐步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8日,福建省衛生廳發出通知,要求全省所有醫療機構從6月起公開醫療服務收費和藥品價格。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醫療機構要通過公示欄、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佈醫療服務收費項目標準、藥品及貴重醫用耗材價格,嚴禁在國家規定之外擅自設立新的收費項目。醫院要向病人提供規範的門診、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建立醫療費用查詢制度,接受並方便群眾監督。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醫院評價通報、信息發佈制度。堅持做到:定期公佈對醫療收費、醫療質量監督檢查結果;定期公佈醫院服務數量、質量、價格、費用控制、中標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合理用藥、醫療服務投訴等熱點內容。
各醫療機構要在繼續落實大金額處方、病例的評議通報制度,在專科用藥量大的前幾種藥品和前幾名醫生的分析通報制度的基礎上,建立醫生不當處方、不當檢查院內公示、點評制度和當事醫生説明情況制度。(記者 劉明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