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深圳劃定普通住房價格上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深圳5月10日專電(記者 李南玲)繼去年6月深圳公佈普通住房標準後,該市國土房産局日前在自己的網站公佈了6區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該標準已經從5月1日開始執行,超此價格成交將按3%的稅率徵收契稅。

    深圳確定的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應同時滿足以下3項條件:住宅小區的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深圳國土房産網《關於公佈我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知》將調整後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公佈。

    公佈的深圳所屬6區價格均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值,單位為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以人民幣計價。本次價格標準公佈有效期限為2006年5月1日起至下次標準調整為止,在此期間如有調整,以最新公佈標準為準。

    按照日前劃定的普通住宅價格上限,特區內的羅湖區11000元/ 平方米;福田區11500元/平方米;南山區11000元/ 平方米;鹽田區10500元/ 平方米。特區外的寶安區7500元/ 平方米;龍崗區7000元/ 平方米。以上均為建築面積。

    有專家指出,國土房産部門這次公佈價格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將起到抑制深圳房價上漲的作用。因為,如果各區房價進一步上漲,就會撞到價格這條“紅線”,開發商、購房者和房地産市場應該會“冷靜”一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