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蘇省財政廳獲悉,按照“誰承擔油價成本、誰享受油價補貼”的基本原則,江蘇省出臺了針對部分弱勢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具體補貼措施。
根據財政部的統一規定,江蘇省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的具體對象為種糧農民、漁民或漁業企業、國有林業企業和林場苗圃、城市公交企業和出租車行業、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補貼的依據指標為補貼對象的實際耗油量或影響耗油量的主要因素,補貼標準分行業實行全省統一。
江蘇省還對各地補貼兌付辦法作了明確規定:對企業性質的林場、苗圃、漁業企業、公交公司、出租車公司、農村道路客運企業,通過轉賬的方式直接兌付;對種糧農民和漁民採用“一折通”方式直接發放到補貼對象。對其他個人性質的補貼對象,則通過嚴格的審核、公示、申領簽字等程序集中兌付。對於存在所有者與經營者不一致情況的漁業、出租車、農村客運等行業,原則上補貼兌付到所有者(船主、車主),由所有者與經營者結算,所有者不得截留補貼資金,同級財政及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負責監管。(許美艷 江大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