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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臺特需醫療服務新規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7日   來源:四川日報

    記者近日獲悉,四川省物價局和省衛生廳聯合發出關於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開展特需醫療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據悉,有條件的三級乙等及以上醫療、婦幼保健機構可開展特需醫療服務,開展服務時不得與基本醫療服務在同一區域進行;特需醫療服務費用不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

    特需醫療服務由患者自願選擇,醫療機構應在顯著位置公示特需醫療服務的有關規定、服務項目和價格,讓患者明明白白消費;開展特需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應對其收支情況實行獨立核算,出具特需醫療服務收據時,應註明“特需醫療服務”字樣;開展特需醫療服務不得對基本醫療服務産生負面影響。

    特需醫療服務門診應具備單獨區域或樓層,形成獨立診療小區,候診區配置空調、沙發、電話、電視、飲用水、書報等;應配有導診護士為有需求的病人提供諮詢、掛號、導診、交費、取藥、護送等方面的快捷服務。(記者 肖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