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北京市順義區總工會專門出臺相關《辦法》,建立特殊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長效機制,並擴大幫扶救助對象。《辦法》指出,建有工會組織單位的,因病、自然災害或其它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十分困難的職工和下崗失業職工是工會會員的,本人或直系親屬將被納入救助範疇。《辦法》規定了救助程序,即由本人向所在基層工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統一由各鎮、局、公司級工會報區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區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會同各鎮、局、公司級工會及時到提出救助申請的困難職工家庭中進行核實;區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提出初步救助方案,經主席辦公會研究確定。
《辦法》強調,特殊困難職工在事發後30日內未及時申報救助的,原則上不予審批;特殊困難女職工未參加工會系統女工四病保險的,原則上不予救助;對不能如實提供家庭收入情況,採取虛報、隱瞞等手段騙取專項救助金的,由基層工會負責追回救助金,並取消其申請資格。(記者 劉靜 通訊員 鄭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