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商務部日前聯合發佈公告稱,部分老舊汽車提前報廢可以領取補貼。此舉意在鼓勵我國老舊汽車報廢、規範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據財政部會同商務部發佈的2006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補貼車輛範圍及補貼標準的公告,對2006年報廢車輛的補貼範圍為: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報廢、拆解的,註冊登記日期在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期間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間的大型載貨、大型載客汽車。補貼標準為:總質量在12000公斤以上(含12000公斤)的載貨汽車、準牽引總質量在12000公斤以上(含12000公斤)的半挂牽引車以及乘座人數(包括駕駛員)30人以上(含30人)且車長9米以上(含9米)的載客汽車,每輛車補貼人民幣4000元;2006年報廢的車長9米以上(含9米)且當年更新的汽車排放符合歐П標準的城市公交車,每輛車補貼人民幣15000元。沒有動力裝置的全挂車、半挂車不屬於大型載貨、大型載客汽車範圍。
符合上述報廢車輛補貼範圍的老舊汽車車主,可按有關規定於2007年下半年憑更新車輛購車發票等憑據申請補貼資金。
有關方面表示,對老舊汽車提前報廢更新進行補貼將有利於促進我國汽車的生産和消費,有利於規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秩序;在減輕環境污染、減少交通事故、節約能源、促進廢鋼鐵資源回收利用等方面也將發揮積極的作用。(記者 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