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有問題藥品造成更多傷害,切實保障全省人民用藥安全,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8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市(地)、縣(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切實做好消費者手中標識為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的回收工作。
回收藥品包括標識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或齊齊哈爾第二制藥廠生産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小兒對乙酰氨基酚灌腸液、葛根素注射液、鹽酸萘福泮注射液、倍他米松磷酸鈉注射液(舒其松)5個品種。回收採取兩種方式:一是消費者手中持有購買憑據的,到原購進的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持據退藥返款。二是消費者手中沒有購買憑據的,到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設立的回收點退藥返款。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暫停使用標識為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