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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公佈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十大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4日   來源:工人日報

    浙江省將首次在全省開展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創建活動。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對非法使用童工、發生重大安全生産責任事故或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實行一票否決制,即不得被評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

    浙江省政府對企業勞動關係是否和諧,提出十大評定標準。其中包括:企業應依法與職工(包括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認真執行《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認真執行最低工資制度,按時足額發放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工資;不得非法使用童工,依法維護女職工特殊利益;企業和職工依法參加各類社會保險;建立健全安全生産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生産各項規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制度;依法建立工會組織,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等制度,加強職工技能培訓及開展經常性的職工文體活動等方面。

    浙江省政府同時要求,今年參加創建活動的企業原則上不少於各市、縣(市、區)企業總數的50%。在企業進行自評時,必須要有企業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參加。(記者 李剛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