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醫務室建築面積應不低於40平方米,寄宿制民辦學校的醫務室需24小時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值班。23日,北京市教委出臺規定,公佈了若干民辦學校衛生方面的“底線”標準。
此次公佈的標準涉及民辦學校的醫務室、食堂和衛生教育等多個方面。規定要求:民辦學校醫務室應設置診療室、處置室和治療室,且三室應相對獨立;按600:1配備具有醫師資格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另外,學校有義務每年組織新生入學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並按期組織學生進行預防接種。對於學校衛生安全的另一重要陣地———食堂,通知要求: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的衛生許可;食堂操作間面積不得低於50平方米(可供200人就餐),每增加一人應增加0.25平方米,依此類推。學校食堂要杜絕採購“三無産品”或不可追溯其來源的産品。
朝陽區教委社會力量辦學有關負責人表示,從近期對民辦學校的要求看,政府正有意把民辦學校的要求標準和公立學校的標準逐漸拉齊,對民辦學校的辦學水平提出更高要求。(記者 王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