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北京農村低保平均標準上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7日   來源:京華時報

    2006年北京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測定為1580元,比去年的1510元提高70元。5月26日,北京市民政局宣佈,北京市農村將建立低保標準調整機制,今後各個區縣的農村低保標准將按照市民政局公佈的統一測算方法制定,當物價消費指數變動時,各區縣可以自主調整低保標準。

    北京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副處長丁長利介紹,北京市自從2002年建立實施農村低保制度以來,目前全市共有13個區縣的4.27萬戶、7.93萬農村低收入居民享受低保。由於各區縣具體情況不同,過去全市並沒有制定統一的農村低保標準,各區縣農村低保標準都是由各區縣自己制定的,結果導致一方面各區縣在農村低保標準的測算制定上缺乏科學的測算方法,另一方面區域間保障水平不均衡,多數區縣,特別是山區縣保障標準仍然偏低,農村特困家庭雖然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生活拮據的現狀沒有根本轉變。

    根據北京市民政局5月26日公佈的《關於建立本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意見》,各個區縣農村低保標準實際可以用一個公式錶示:區縣農村低保標準=(全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區縣平衡系數)±調整數。

    救災救濟處副處長呂海燕解釋説,其中,全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由北京市民政局、統計局測定,平均標準主要依據1%農村低保家庭上年記賬式抽樣調查的數據。區縣平衡系數為各區縣“農民人均純收入”、“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與全市平均數據的比值。調整數則由各區縣綜合考慮本地區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消費品物價指數、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得出。比如,今年全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測定為1580元,各區縣便可以根據平衡系數以及制定的調整數進行上浮下調。(記者 郭鯤)

 
 
 相關鏈結
· 河南:2006年7月起全面實施農村低保
· 江蘇:城市低保標準要達到每月16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