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5月29日電(記者 季明)今後政府機關對公務員的考核內容,不僅要包括公務員職業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還將要考核公務員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的情況。
人事部副部長尹蔚民29日在此間舉行的“公務員精神研討會”上作出上述表示。他説,考核內容的變化,是為了對公務員作出更為全面客觀準確的評價,從而切實督促公務員把公務員精神體現在具體工作中。
在去年召開的全國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議上,中央領導同志在講話中提出“熱愛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顧全大局、團結協作”的公務員精神。
尹蔚民説,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在公務員隊伍中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的重要措施和具體體現,也是加強中國共産黨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條件,公務員是治國理政的主體,一定要率先垂范。
尹蔚民列舉了幾類不符合公務員精神要求的負面典型:少數公務員缺乏敬業精神、不思進取;缺乏服務精神、高高在上;缺乏創新精神、安於現狀;缺乏務實作風、華而不實;缺乏自律意識、以權謀私。他説,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有利於廣大公務員在新的形勢下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
據悉,今後組織人事部門在對領導幹部的提拔任用中,將把踐行公務員精神作為考察的重要標準。是否將公務員精神落實到具體的行為操守中,也將成為今後政府部門獎懲的重要依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