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記者 徐京躍、陳菲)“社會各界群眾發現假冒的人民警察證,或者對持證人員的警察身份有疑問時,既可以直接撥打110電話進行舉報,提供線索,也可以直接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副局長樊京玉30日表示,對於社會上非法製造、販賣和持有人民警察證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厲打擊。
樊京玉説,對群眾的舉報或者報案,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規定及時地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對於公安民警違規使用證件的,由警務督察和政工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社會人員違法製造、販賣、持有、使用的,由公安機關有關職能部門依據《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同時,對惡意舉報干擾民警正常執法的行為,也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在30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樊京玉介紹了辨識警察證件的相關問題。他説,辨識警察證件時,有一個全息防偽膜,用肉眼可以直接辨識證件的真假。同時公安機關還有其他一些不便公開的防偽技術,防偽膜如果看不出來,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公安機關再通過進一步的檢查查明身份。
此外,樊京玉還介紹説,人民警察證的信息都是從全國公安人員信息管理系統裏的資料轉換過來的,兩方面是相互銜接,配套使用的。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隨時到系統通過警務督察和政務部門進行查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