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深圳確定2006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深圳5月30日電(記者 李南玲)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30日舉行新聞通報會宣佈:深圳市最低工資標准將從7月1日起有大幅提高。

    深圳2006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內容是:特區內最低工資為4.66元/小時,810元/月,比上年度增長17.4%;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為4.02元/小時,700元/月,比上年度增長20.7%。2006年度最低工資執行時間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黃造基在通報會上説,目前在深圳市GDP構成中,企業所得佔50%強,勞動者所得佔30%強,國家所得約為15%,企業所得遠遠高於勞動者所得,兩者間的差距在國內主要城市中是最大的。因此,進一步較大幅度提高深圳市最低工資,有利於調整員工和企業的利益分配關係,使廣大勞動者更好地分享經濟發展成果,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建設和諧深圳。

    據了解,為確保2006年度最低工資科學合理,在調整方案確定前,深圳市全面了解民意,廣泛徵求意見,不僅展開問卷調查,還召開12次座談會及大型論證會,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勞動和社保局依據統計數據和調查數據,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推薦的社會平均工資法和比重法,以及原《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所規定的方法,進行了2006年度最低工資測算,確定最低工資的變化範圍,再對不同方法的計算結果進行平均,計算出深圳市最低工資的上限、下限分別為880元/月和590元/月。最後,市政府從三個方案中決定上述標準為2006年度的最低工資方案。

    據介紹,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特區內為廣東全省最高,特區外與東莞、惠州、珠海、中山、佛山持平。如在國內比較,其最低工資標準則低於上海,繼續保持全國第二。(完)

 
 
 相關鏈結
· 深圳上調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