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在3至5年內,進一步完善市、區(縣)、街道(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網絡體系,基本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早期預防干預、主動救助保護、基本醫療救治、心理疏導矯治、特殊教育管理、及早回歸安置的救助保護體系和運作機制。
根據市民政局、市綜治辦等18個部門下發的“關於貫徹民政部等19部門《關於加強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見》要求,上海將把建立機制救助流浪小孩作為今後的工作目標。
據悉,自《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頒布實施以來,上海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2萬餘人次。但近年流浪未成年人數量不斷增加,已成為亟待全社會保護和關愛的特殊弱勢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