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證忘了帶怎麼辦?考試時暈場怎麼辦?記者6月1日獲悉,2006年高考偶發事件處置辦法對此有了明確規定。
考生一旦忘帶准考證,要先由監考員驗證相貌。如與准考證存根上所貼照片相符,考生可先進場應考。同時由流動監考員通知考生領隊,在本科考試結束前,考生的准考證要送達考場。
考生如發生暈場等情況,經簡易治療能堅持考試的,可繼續應試。如考生難以堅持,監考員將勸其退場治療。醫療組將對考生進行就地治療或送就近醫院治療,如開考還不到60分鐘,則實行隔離治療。
考生一旦忘記帶2B鉛筆、圓珠筆、橡皮或所帶的筆無法使用、數學科考試忘帶圓規和三角板等,可以告知監考員,由監考員調劑。考生如不小心弄臟或損壞試卷、答題卡要求更換時,監考員可申請備用試卷、答題卡,但不補足因此而耽誤的考試時間。
如果語文答題卡條形碼損壞、無法繼續使用,考生應報告監考員,保持答題卡粘貼條形碼區域空白,並在答題卡袋封面備註欄註明“XXX准考證條形碼損壞”。 (記者 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