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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7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5日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中國保監會近日發佈公告,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徵求意見。據悉,保監會近一階段已連續在京召開了由相關部委、專家學者及消費者代表參加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徵求意見會。

    2004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在我國建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作為對該法相關規定的具體落實,3月28日,國務院頒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並定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專家認為,“交強險”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選擇,迄今世界上還沒有類似我國同時對人身傷亡和財産損失實行“無過錯責任”的先例。因此,在制定責任限額、基礎費率及具體的費率浮動機制時,既要注意借鑒國際經驗,又要充分考慮我國交通事故發生率高、國民人均收入水平較低、社會誠信水平亟待提高等現實情況,在制定中將科學性和實際操作性緊密結合。

    保監會有關人士解釋,“交強險”是我國第一個通過國家立法的形式予以強制實施的保險險種。它在我國是一項全新的保險制度,與消費者熟悉的“商業三者險”有著本質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實行強制性投保和強制性承保;實行“限額內完全賠償”原則;保障範圍寬于“商業三者險”;實行不盈不虧經營原則;實行分項責任限額;實行統一條款和基礎費率,並且費率與交通違章挂鉤。(記者 杜文博 趙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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