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教育部:中小學生無家長或老師帶領不準下水游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3日專電(記者 呂諾)夏季來臨,中小學生因游泳溺水事故進入高發期。教育部日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加強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與管理工作,強調中小學生不準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到無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每年,青少年學生因游泳、嬉水而引發的溺水事故頻頻發生,因溺水死亡的學生人數居學生各類意外死亡人數之首。這些事故大多發生在脫離家長監護和學校老師管理的時段。今年以來,各地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生溺水身亡事故,到5月底已有30多名學生不幸溺水死亡。近日,四川省瀘州市、陜西省西安市和海南省儋州市又連續發生學生在游泳時不幸溺水死亡的事件。

    教育部在通知中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從此類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地中小學校要立即開展一次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專題活動,通過班(隊)會、板報墻報、專題報告等形式,以專業知識武裝學生,以典型事例警示學生,切實提高每一個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要積極創造條件開設游泳課,指導青少年學生熟練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設施的學校要延長向學生的開放時間,加強防護,滿足學生游泳需求。

    中小學生游泳溺水事故主要發生在校外,發生在節假日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教育部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學校與家長、社區的聯絡,共同做好中小學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要在江(河)邊、湖邊、水塘邊等設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發地設立游泳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要通過印發《告家長書》、家庭訪問、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絡,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要聯合共青團、少先隊、社區,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中小學生校外活動,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完)

 
 
 相關鏈結
· 教育部副部長:提高認識 保護中小學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