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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農村教師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公務員水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安6月4日電(記者楊一苗)為保障農村教師的工資福利,陜西省教育廳、財政廳日前要求,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國家公務員工資的平均水平。

    陜西省教育廳、財政廳聯合發文要求,在確保農村教師工資水平的同時,全省各級政府還要保證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凡到縣以下貧困、邊遠鄉村中小學任教的大專以上畢業生,戶口可落在縣城,試用期間享受轉正後的工資待遇。

    同時,陜西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配合同級財政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認真落實教師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制度,切實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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