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記者 林紅梅)交通部決定開放台灣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凡台灣地區生産的農産品,在大陸通過公路運輸至銷售地,符合大陸鮮活農産品“綠色通道”運輸規定的合法運輸車輛,全部享受“綠色通道”優惠及便利。
交通部有關負責人6月5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介紹説,大陸鮮活農産品“綠色通道”網絡主要由“五縱二橫”七條線路組成。分別為:
銀川至昆明、呼和浩特至南寧、北京至海口(含長沙至南寧連接線)、哈爾濱至海口(含天津至北京連接線)、上海至海口(含鷹潭至常山連接線)等五條縱向線路,以及連雲港至烏魯木齊(含西寧至蘭州連接線)、上海至拉薩等兩條橫向線路,累計長度2.7萬公里。這一網絡于2006年1月15日全部開通,貫穿了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實現了省際互通,直接連通了大陸29個省會城市,71個地市級城市,覆蓋了大陸所有具備一定規模的重要鮮活農産品生産基地和銷售市場,為鮮活農産品跨區域長途運輸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主通道。
這位負責人表示,凡整車運輸新鮮蔬菜、新鮮水果、鮮活水産品、活的畜禽和新鮮的肉、蛋、奶等鮮活農産品的合法運輸車輛在“綠色通道”上通行時,可享受以下3項優惠便利:
一是可以享受沿線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人民政府為鮮活農産品運輸制定的通行費優惠政策。目前,大陸已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落實了減免通行費政策;二是可以優先通行沿線收費站設置的“綠色通道”專用道口,提高通行效率;三是對有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的,行政執法人員要嚴格按規定及時予以處理,不得長時間滯留車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