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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出臺政策鼓勵大學生基層就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6日   來源:大眾日報

    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6月5日下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出臺了一系列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優惠政策。

    到30個欠發達縣艱苦行業工作免還助學貸款

    自2006年起,自願到山東省30個經濟欠發達縣艱苦行業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年限達到5年以上,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財政代為償還。代償所需資金由省、市、縣財政按5:3:2比例負擔。

    到30個欠發達縣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可直接執行轉正定級工資,並提高兩個工資檔次。在鄉鎮以下單位工作的畢業生,在晉陞職稱時,同等條件優先評定,實行量化賦分的系列(專業)給予加分,可暫不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到30個欠發達縣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戶口可遷至或保留在原籍,也可根據本人意願遷往工作地。

    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享受貸款優惠

    從2006年開始,各地將積極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制定創業培訓計劃,建立集開業指導、小額貸款、稅費減免、跟蹤服務等為一體的創業培訓服務體系。對其中有貸款需求的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擔保或貼息補貼。有條件的地區,將通過財政和社會兩條渠道籌集“高校畢業生創業資金”,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期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今後考錄或招聘到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其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可合併計算為工齡。

    非公有制單位就業評職稱與國企一視同仁

    高校畢業生到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戶口可落在單位,也可落在當地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開設的集體戶上。

    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與國有企業員工一視同仁。對從事科技工作的,支持其按規定程序申請山東省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自然人可自由申報省中青年科學家科研獎勵基金、省自然科學基金,並可按規定程序申報省科學技術獎。

    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今後考錄或招聘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其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可合併計算為工齡。

    到村居工作收入保底報考公務員加分

    從2006年起,各地每年組織招聘一部分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爭取5年內基本實現全省每個村、每個社區至少有1名高校畢業生。畢業生到城市社區工作的,其薪酬不低於800元,由所在縣(市、區)財政和社區共同解決;到農村工作的,可通過法定程序安排擔任村黨支部、村委會相應職務,由市、縣兩級政府給予不低於600元的生活補貼,其人事檔案由縣級人事部門管理。畢業生在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工作2年以上,3年內報考山東省公務員的,筆試總分中增加4分;報考山東省事業單位的,可以通過適當加分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報考省屬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試總分中增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從2006年起,山東省省、市兩級新考錄公務員,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包括報考特種專業崗位)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以後逐年提高;縣鄉機關招考公務員要重點從選拔到農村和社區工作2年以上高校畢業生中招考,比例不得低於50%。今後,選拔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時,要注意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中選拔。

    對“三支一扶”畢業生推薦就業考研加分

    從2006年起連續5年,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每年選拔20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期限為2年。服務期內,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並代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同時為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服務期滿後,進入市場自主擇業,有關部門將協助在本系統內推薦就業。

    志願服務西部和參加山東省農村服務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就業後不再實行見習期,其參加基層服務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可合併計算為工齡;晉陞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3年內報考山東省公務員的,在筆試總分中增加4分;報考山東省事業單位的,可以通過適當增加分數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報考省屬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試總分中增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的,錄取院校可為其保留兩年學籍。 (記者 滕敦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