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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考考生檔案信息不得擅自公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7日   來源:安徽日報

    面對即將開始的高招,安徽省教育廳規定,凡考生電子檔案中屬於考生個人信息的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開或變相出售。

    根據今年安徽省的高考方案,考生電子檔案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考生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含身份證號、思 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等)、體檢信息、志願信息、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考試違規以及在招生其他環節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五部分。考生電子檔案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記者 陳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