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6月7日電(記者 沈汝發)“嚴禁教師搞有償家教和擅自在校外舉辦或參與以在校學生為對象的文化教學班及其他形式的輔導補課班。”這是福建省教育廳日前出臺的通知裏明確規定的。
據了解,福建省教育廳最近接到各地反映,一些社會團體和個人利用學生家長望子成龍的心理,舉辦各種類型的補習班,聘請一些教師開展有償補課,對學校的教學秩序産生不良影響。
福建省教育廳為此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加強對課外輔導工作的管理,由學校組織教師安排一定課外時間對學習後進生進行適當的輔導。
《通知》明確規定,在具體做法上應堅持:學校所組織的對學習後進生的課外輔導,集中輔導時間每週不得超過半天;學校不得以舉辦課外輔導班名義向學生家長收費;在課外輔導時間內不得給學生上新課;學校不得將本校教學資源提供給社會力量進行有償補課;嚴禁教師搞有償家教和擅自在校外舉辦或參與以在校學生為對象的文化教學班及其他形式的輔導補課班。
福建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堅決糾正加重學生負擔的不正當做法,為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創造良好的條件;如有違反規定的活動,一經查實,要在教師職稱評聘、職務晉級、評優評先,以及師德師風考評中採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