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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確定非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8日   來源:陜西日報

    為規範用人單位非全日制用工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日前,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出臺了《關於陜西省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確定了陜西省非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即一類工資區6元、二類工資區5.6元、三類工資區5.2元、四類工資區4.8元。該《意見》7月1日起執行。

    《意見》指出,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小時工資不得低於所在地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今年,陜西省非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的四個類區相應確定為:一類工資區6元、二類工資區5.6元、三類工資區5.2元、四類工資區4.8元。今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將隨陜西省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調整一次。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均應為該非全日制勞動者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

    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人解釋,該《意見》所稱的用人單位,是指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不包括自然人。如勞動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其工資支付水平參照本規定的標準,但如發生勞動糾紛,則勞動監察部門不予受理,可到法院提請上訴。(記者 李艷 實習生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