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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佈2006年高考投檔錄取原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2日   來源:福建日報

    2006年福建省仍然實行考後知分知線填報志願,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8月中旬前結束。根據規定,對批次錄取過程生源不足尚有剩餘計劃的院校、專業,省高招辦會在批次後期組織考生徵求志願補充錄取。屆時,福建省高招辦會公佈批次剩餘招生計劃,供達到本批次控制分數線而未被錄取的考生查詢,重新填報剩餘招生計劃的志願。

    今年福建省高招辦在投檔模式上繼續採取高分保護措施。凡成績名列理工、文史類全省前茅(按該類考生總數的1%比例確定)的考生,在本科一批錄取第一輪投檔時,如未能達到第一志願學校投檔線而無法出檔時,其所填報的參考志願第一欄視為第一志願,參與投檔給相關院校,由有關學校審核並決定是否錄取,這一部分考生不佔該院校原定投檔比例。

    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應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投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省高招辦補充投檔,學校根據考生定向志願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應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確實不足的高等學校(主要指艱苦專業或冷門專業),可在線下20分以內按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民辦高職高專學校生源仍然不足,可適當繼續降分,但最低不得超過線下50分。(記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