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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教育廳發佈通知規範高校招生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6月12日專電(記者 張曉晶)高校招生工作即將開始,山東省教育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規範高校招生行為,堅決制止並嚴厲打擊各種非法招生仲介,禁止各種招生代理行為。

    當前,高校招生宣傳工作存在一些問題,如有的高校招生宣傳過於鋪張,有的高校發佈虛假招生廣告,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山東省教育廳日前要求各高校不得安排校外人員協助發佈招生宣傳資料,不得委託校外人員或社會機構代為發佈招生廣告或代理招生。

    山東要求各高校的廣告宣傳不能言過其實。學校要對招生宣傳工作的內容嚴格把關,並安排專人負責,統一內容、限定形式、控制經費。高校面向社會發佈招生廣告,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為了方便學生、家長查詢,山東今年改革了招生廣告審批發佈辦法。山東省教育廳機關網站設招生廣告專欄,專門登載經審核批准並向社會發佈的招生廣告。另外,教育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招生廣告經營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發佈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招生廣告或擅自更改廣告內容的廣告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將追究有關高校的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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