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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涉農收費和價格一律要公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3日   來源:四川日報

    6月9日,四川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農業廳和省糾風辦聯合下發《四川省關於公示2006年度涉農收費和價格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相關部門必須將涉農收費和價格的項目、標準等內容公示到鄉鎮、村,各鄉鎮、村對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率必須達到100%。凡未公示的涉農收費依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農民有權拒絕執行。

    今年必須公示的涉農收費和價格包括:全省向農民收取的在農業生産和戶籍所在地鄉鎮範圍內發生的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主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鄉鎮政府在政務公開欄中公示本年度內農民所關心的涉及農民建房、戶籍、婚姻、土地承包、外出務工、計劃生育等重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村民委員會在村務公開欄中公示本年度內農民所關心的涉及農民的水費、電價、糧價、化肥價格及電視收視費等重要的價格項目和標準。

    通知強調,收費的部門和單位應在收費點公示相關涉農收費和價格的項目和標準,要及時更新公示牌上的內容,讓農民全面了解有關政策和優惠措施。(記者 肖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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