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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兩類人員實行收費優惠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5日   來源:江西日報

    為進一步鼓勵和促進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江西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上述兩類人員實行收費優惠政策。

    通知指出,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産、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仲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凡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且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日期在其畢業後兩年以內的,自其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

    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免交的收費項目具體包括: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衛生部門收取的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記者 胡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