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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調整高校畢業生落戶就業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5日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日前,杭州市政府出臺了《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根據新政策,高校畢業生落戶杭州的政策有所調整,而應屆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將享受更多的優惠政策。

    本科生先就業後落戶

    隨著産業結構的調整,杭州市將大力引進高層次和緊缺專業畢業生。從學歷層次上來看,目前,杭州市的用人缺口主要集中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生。因此,原有的本科生“先落戶後就業”政策有所調整。

    對於畢業研究生,繼續實行“先落戶後就業”政策。而對於外地生源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在杭州市區(不包括蕭山、余杭區)落實就業單位的;外地生源的普通高校專科(含高職)畢業生,專業對口並在杭州市區落實就業單位的,可辦理接收落戶手續。

    師範類畢業生可以跨地區、跨教育系統就業,並實行與非師範類畢業生同等就業政策。

    杭州市區一般不引進外地生源的中專畢業生。但對於杭州市普通高校畢業生相關專業生源不足,“兩港五區”(信息港、新藥港;杭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江東工業區、臨平工業區和高教園區),列入浙江省“五個一批”重點骨幹企業和省、市重點工程等確實需要引進外地生源優秀中專畢業生的,經杭州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可辦理接收落戶手續。

    畢業兩年內創業免行政收費

    新政策規定,畢業兩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除了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從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按杭州市財政局、物價局《關於對下崗失業人員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實行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在此期間,畢業生可免費享受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務。

    同時,杭州將籌建“高校畢業生創業資助資金”,杭州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回杭自主創業,如果有貸款需求,將給予貼息補貼。

    邊遠地區就業5年可進杭落戶

    鼓勵應屆畢業生去基層工作,成為今年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目標。根據新政策,到西部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戶口可以根據本人意願留在原籍或者遷往就業地,免費享受有關機構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務。同時,高校畢業生到上述地區工作滿5年並且在杭州落實就業單位的,准予辦理進杭落戶手續。

    9月後未就業的可辦理失業登記

    畢業離校未就業的杭州本地戶籍高校畢業生,應及時持《報到證》、《身份證》和就業推薦材料,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辦理未就業登記,由人才交流機構提供免費的就業指導、就業推薦和兩年人事代理服務。

    應屆高校畢業生如果9月1日後仍未就業,可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勞動保障部門和人事部門將免費提供專門的就業服務,組織其參加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當地財政部門提供相應的基本生活補助。杭州市區戶籍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可享受培訓費用50%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