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2006年上海市初中畢業生統一學業考試就將開考。全市118460名考生將在全市209個考點的4841個考場參加角逐。考試前夕,市教育考試院再次重申了注意事項,提醒考生遵守考場規則,準時參加考試。
【必帶物品】
1.准考證。考生必須憑准考證進入考場,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藍(黑)色墨水鋼筆、水筆(語文學科因網上評卷,必須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黑色水筆)、圓珠筆———考生必須用上述這些筆答題。如有需要,可攜帶鉛筆(作圖用)、圓規、直尺、三角尺、橡皮。
3.外地返滬考生思想政治學科開卷考試,可攜帶教材及相關資料。
【嚴禁攜帶物品】
書包、書籍、簿本、紙張、可擦拭的水筆、計算器、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如mp3、錄音筆等)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
【時間節點】
開考前30分鐘,考生到達考點;開考前20分鐘,考生進入考場;聽力開考後15分鐘內,遲到考生轉入備用考場;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入場;開考後30分鐘內,考生不準離開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