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6月16日專電 據《南方日報》報道,近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嚴厲查處一宗藥品標簽説明書違法案件,涉案的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4萬餘瓶,貨值近80萬元。據悉,由河南華利藥業生産的上述藥品,竟然在同一藥品上使用三種不同內容和格式的標簽而變成三種藥品。廣東省藥監局要求全省範圍內立即停止銷售使用上述産品。河南省藥監局接報後已迅速採取措施,立即收回該公司的GMP證書,並責令其停産整頓、收回違規産品。
據廣東省藥監局介紹,根據群眾舉報並經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河南華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在生産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的過程中,擅自更改河南省藥監局核準備案的標簽、説明書的內容和樣式,在同一藥品上使用了三種不同內容、格式、顏色的標簽,未經批准使用了“華利德安能”“普協安”“南洋安”等註冊商標,並在説明書上標注“合作生産:日本普協安制藥集團公司”“香港濟人堂醫藥發展有限公司”“代理商:醫藥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等字樣,而真正的生産企業“河南華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字體卻非常小,肉眼幾乎看不見。
華利藥業這種片面追求經濟利益而人為製造一藥多名的行為嚴重違反了《藥品包裝、標簽説明書管理規定(暫行)》中的有關規定,雖然該藥質量未發現有問題,但其行為誤導了消費者,極大地擾亂了藥品市場秩序。廣東省藥監局要求全省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暫停銷售使用這些違規藥品並就地控制,同時通報給河南省藥監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