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6月19日專電(記者 李永文)重慶市消防總隊近日決定,為防止擾民,全市消防部隊非特別需要,白天不許鳴高分貝喇叭,晚間8時至次日7時,所有出警車輛一律以閃警燈代替警報器。
據介紹,消防晚間出警拉響警報容易干擾群眾正常生活,這一問題引起重慶市消防總隊領導高度重視,經認真研究,作出上述決定。
與此同時,為根除消防官兵“特權”思想,嚴防發生事故,消防總隊還決定從6月中旬開始,集中開展車輛百日專項整頓活動,進一步增強官兵的安全意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