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一些車主反映江蘇省內部分地區增設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項目並收費的問題,江蘇省物價局、省財政廳6月19日專門發出通知,重申除了國家明文規定的機動車檢測收費項目外,任何部門、單位和機構都不得以任何名義,對機動車尾氣進行強制檢測、收費。
通知指出,財政部和國家計委明確規定,除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汽車生産企業的機動車實行産品質量監督檢驗進行的排氣設施檢驗,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年度安全檢驗進行的尾氣檢驗所收的檢測費外,取消其它各種對機動車的強制性尾氣檢測收費。由於質檢部門對汽車生産企業生産的機動車實行産品質量監督檢驗包括了排氣設施的檢驗內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的年度安全檢驗,包含了尾氣檢測項目,因此,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再對機動車尾氣排污進行重復檢驗並收取相關費用(包括對機動車尾氣排污進行路檢收取的費用)。我省也明確,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明文規定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均不得出臺新的涉及機動車輛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性集資項目。
江蘇省物價局同時明確,在當前服務性收費清理整頓期間,未經省物價局批准,任何部門、單位和機構都嚴禁開徵涉車,尤其涉及運輸業的強制性經營服務性收費。 (楊 涌 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