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6月26日專電(記者 周立民、熊潤頻)“師範生任教服務年限為5年、教師轉崗需要經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記者從安徽省人大常委會獲悉,安徽省這條施行多年、關於師範生任教最低年限的規定將被取消。
針對教師待遇不高、教師流失較為嚴重的情況,安徽省自1997年1月1日實施師範生最低5年任教年限、教師轉崗需獲批准的特別規定。安徽省教育廳有關人士認為,這在當時對促進安徽省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隨著教育發展,該規定已經不適應社會要求。
今年4月份安徽省教育廳提出了取消教師轉崗和師範生任教最低年限的建議。經安徽省政府法制辦審核、安徽省政府審定,6月26日安徽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對此進行了審議並決定取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