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杭州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文,對杭州市區低收入勞模(先進)實行補助,幫助他們改善生活條件,提高生活水平。
該文件規定: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市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含比照享受勞動模範待遇的人員)和1955年至1965年省、市政府(委員會)評選表彰的先進生産(工作)者,月收入低於1200元的省部級勞模;或月收入低於1100元的省級先進;或月收入低於1000元的市級勞模;或月收入低於900元的市級先進,被列為市區勞模(先進)低收入補助對象。
補助標準為:在職或退休(職)月收入低於1200元的省部級勞模補足到1200元。在職或退休(職)月收入低於1100元的省級先進補足到1100元。在職或退休(職)月收入低於1000元的市級勞模補足到1000元。在職或退休(職)月收入低於900元的市級先進補足到900元。年滿法定退休年齡且無固定收入的城鎮和農業勞模(先進)每月補助400元。不滿法定退休年齡且無固定收入的城鎮失業和農業勞模(先進)每月補助200元。(記者 李剛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