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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農民工醫保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鄭州7月7日專電(記者 李麗靜)從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後河南農民工不掏錢也能享受醫保待遇,醫保費用將由用人單位支付。

    7月6日,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於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若干意見》,確保河南省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今年年底前突破20萬,爭取到2008年年底前,將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

    此次河南省對於農民工醫保將採取“低費率”,與城鎮職工醫保不同。由於農民工醫保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保費由用人單位按照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左右繳納,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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