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在正式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城市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規定,城市低保對象中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因病發生門診、住院費用,均可申請醫療救助。
據該市民政部門透露,目前成都市有城市低保對象5.6萬多戶,近11萬人。據介紹,現已被成都市列為城市醫療救助對象的有三類人員:城市低保對象中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城市低保對象中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保險但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各級政府確定的城市其他困難群眾。按照《意見》規定,成都將對上述三類人員實施“門診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臨時救助”。
“門診救助”,救助對象中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低保戶和困難群眾,每人每年累計門診救助金額30元~100元,家庭成員可以共享,年度包乾使用。
“住院救助”,救助對象每人每年累計最高住院救助金額原則上為5000元~10000元。同時,城市低保家庭中的中小學生、嬰幼兒,可獲得資助參加少兒住院互助金,並享受少兒住院互助金報銷政策。
“一次性救助”,對因患重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的救助對象,一個自然年度內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對救助對象中的孕産婦將給予500元的一次性救助。
據了解,成都市將通過多種渠道設立城市醫療救助基金,並通過醫療機構優惠、社會力量等多種方式對救助對象進行醫療救助。(記者 高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