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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校不準變相擴大收費範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鄭州7月11日電(記者 李麗靜)河南省教育廳提出要求,今年高校學費、住宿費標准將繼續保持穩定,任何高校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變相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

    據介紹,今年河南高等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准將繼續保持穩定,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向學生收取“贊助費”“擴容費”“轉學費”“轉專業費”等費用。學校收取學費時,應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高等院校還需規範收費行為和審批程序。對於國家現行高校收費政策有規定的,高校按現行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高校要提出申請,嚴格按程序報批,不可先收費後報批或邊收費邊報批。

    河南省教育廳還要求,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招生簡章中將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標准予以註明,同時在學校網站上予以公示;在校內要通過公示欄、公示牌等方式,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投訴電話等內容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高校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必須到指定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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