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昆明市教育局獲悉:日前,昆明市出臺《高中階段貧困學生助學金管理辦法》,明確了對全市公辦高中貧困生的助學範圍及補助標準等。
新《辦法》規定,昆明市公辦高中學校在籍貧困生,每生每年補助生活費400元,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同時,學校根據貧困生實際情況,確定減免貧困生學費、住宿費標準和減免對象、減免項目。凡享受生活補助的貧困學生,必須相應地減免學費、住宿費。該《辦法》還規定,普通高中學校每年須從非稅收入中劃出不低於5%的資金,中等職業學校每年須從非稅收入中劃出不低於15%的資金,專項用於本校貧困學生學費和住宿費減免。(記者 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