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根據廣東省最新出臺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將該市最低工資標準調高至690元/月,折算小時標準為4.12元。新標准將于9月1日起施行。
據悉,本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簡化為五類,最高一檔為780元/月,最低一檔為450元/月,較此前最低一檔增加98元。東莞被指定屬於第二類,為690元/月,小時標準4.12元。而此前東莞的最低工資標準為574元/月,新標準比舊標準提高了116元/月。
被調查的一些外來務工人員均對此表示歡迎,認為如果真能調高最低工資標準的話,其相應的待遇可能也會上浮。但是有部分人對此並不樂觀。認為工廠能不能真正按新標準還是個未知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才市場負責人稱,標準制定了是一回事,執行又是一回事。新規定實行後,還是要靠勞動部門多點監督,把這個標準真正執行起來。據了解,東莞勞動部門表示將對促進這一新標準的實施加大監督和執行力度。(記者 吳冰 朱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