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7月15日專電(朱必義、周順新)從今年起,居住在新疆喀納斯湖邊的圖瓦人連續5年每戶每年將獲得2萬元“生態補償金”。
上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新疆喀納斯景區旅遊越來越紅火,有著“近水樓臺”之便的喀納斯村圖瓦人紛紛將自家多餘的木屋出租給各地經營者從事旅遊開發。
為更加有效地保護景區尤其是喀納斯湖周邊的生態環境,自今年起,喀納斯湖區周圍大部分接待設施開始拆遷、下撤,喀納斯村牧民用於出租的木屋也被置換,不再允許旅遊接待。為避免牧民利益受損,喀納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決定,從今年起,連續5年每年從喀納斯景區門票收入中拿出220萬元,對喀納斯村的110戶牧民按每戶每年2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