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春7月17日電(記者 杜學靜)吉林省有關部門和銀行日前聯合發文,進一步提高了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文件規定,凡符合條件者均可獲得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貸款支持。
記者從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據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與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等聯合出臺的文件規定,為推動創業、促進就業、再就業,吉林省進一步提高了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地級以上城市已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扶持並按期還貸的申請者,再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的額度最高可達10萬元。
對於符合條件的流動資金貸款申請,其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對於項目貸款,其貸款期限最長可延至3年。按照規定,凡持有吉林省《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在省內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可于當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此外,吉林還將對符合貸款條件的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給予重點貸款支持,以幫助其儘快實現就業、再就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