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春7月17日電(記者 杜學靜)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吉林省正在制定和實施一項“平安計劃”。按照計劃規定,用人單位須及時為與其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並逐步將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覆蓋範圍。
據了解,吉林正在探索建立註冊地與生産經營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之間的參保協查機制,制定並落實農民工參保、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支付等方面的有關政策,方便農民工參保及享受相應待遇。
吉林省“平安計劃”將利用三年左右時間,將煤礦、建築等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基本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範圍。具體目標為:2006年,實現國有大中型煤礦企業農民工全部參加工傷保險;2007年,力爭達到合法小煤礦、非煤礦山及建築企業半數以上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2008年,基本實現合法煤礦、非煤礦山企業及大部分建築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