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凡結構比例不達標的房地産項目,在河南省將無法獲取開工許可。河南省建設廳7月26日下發《加強城市規劃對房地産市場調控力度的通知》,就落實國務院有關規定,進一步穩定住房價格,合理調整住房供應結構提出了具體措施。
住房建設規劃向社會公佈
通知要求,各市、縣要抓緊編制“十一五”期間住房建設規劃,在今年9月底前報省建設廳備案後(其中鄭州市住房建設規劃須報建設部備案),向社會公佈。凡未按要求編制完成和上報備案住房建設規劃的市、縣,一律暫停住房建設項目的規劃許可。
嚴控新建住房結構比例
通知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市、縣年度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總面積中,套型建築面積(單套住房的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70%以上。
對不符合上述套型結構要求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劃設計條件和規劃許可內容的,建設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房地産主管部門不得核發預售許可證。
嚴查違法違規開發行為
河南省將嚴肅查處房地産市場開發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重點包括開發建設單位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違反設計規劃中住宅層高、套內基本空間的規定,規避套型結構要求;在建設過程中擅自變更規劃、設計,違反套型結構要求的行為;施工單位擅自更改設計、預留空間,改變套型建築面積的行為;監理單位不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和規劃要求進行監理,致使套型結構要求沒有得到落實的行為等。(記者 王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