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記者從鄭州市教育局獲悉,今秋享受助學政策的貧困生範圍確定,無論小學、初中、高中或即將升入大學的貧困家庭學生均能向政府申請不同的助學補助。
據了解,凡是在鄭州市城市接受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借讀生除外),凡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擔學雜費、書作費等費用而未入學或可能輟學者均可申請助學金。
今年,鄭州市繼續對考入高中的新生進行2000元助學補助。申請者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現有連續享受一年以上鄭州市城市低保或半年以上農村低保對象的子女;參加當年河南省統一中招考試的考生;達到所報考高中錄取分數線,在正常招生計劃內正式錄取的學生,不包含擇校生;錄取學校是鄭州市公辦學校。
凡是具有鄭州市戶口,現有低保家庭子女,在今年通過普通高招正式錄取到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院校的高中畢業學生,均可申請一次性獲得5000元助學金。這一補助由畢業學校直接轉賬給錄取學校,用於該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記者 王暉 柯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