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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可獲就業報到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31日   來源:福建日報

    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全日制在籍學生,在學期間參加高一層次學歷自學考試,通過規定課程的考試並取得畢業文憑者,畢業時,可根據學生本人意願,按取得的自學考試學歷發給《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近日,福建省人事廳、省教育廳下發專門通知,進一步鼓勵普通高校和中職校在校學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高一層次學歷或第二專業學歷,以增強他們的就業競爭力。

    此外,普通高校、中職校的全日制在籍學生,在學期間參加高一層次學歷自學考試,但畢業時尚未通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本人要求繼續參加自學考試,在畢業後三年內通過全部規定課程考試並取得畢業文憑者,且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也可按自學考試學歷發給報到證。

    自考畢業生可憑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和相關材料到福建省人事廳申辦高一層次學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報到證上的畢業學校統一填寫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有同等待遇。按自學考試學歷登記簽發的就業報到證,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具有同等效力。(記者 李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