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1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勞動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近日聯合發出《關於調整煤礦井下艱苦崗位津貼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新的津貼標準。
煤礦井下艱苦崗位津貼適用於各類煤炭企業的井下作業職工,不包括露天煤礦職工。具體發放範圍為:井下採掘工人、輔助工人、安檢人員及下井工作且編制在井下採掘、輔助隊的基層幹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煤礦井下艱苦崗位津貼包括:井下津貼、班中餐補貼和夜班津貼。井下採掘工:15—30元/工。井下輔助工:10—20元/工。安檢人員、基層幹部、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井下津貼標準按井下輔助工標準執行。班中餐補貼:6—10元/工。班中餐補貼由企業集中用於井下作業職工的伙食,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直接支付給職工個人。前夜班:6—10元/工。後夜班:8—12元/工。
通知強調,各類煤炭企業要認真執行國家關於井下艱苦崗位津貼的有關規定,切實落實井下人員的相關待遇。企業發放的井下艱苦崗位津貼不得低於各地確定的標準。實行噸煤工資含量計件制的企業,應結合職工出勤情況,在噸煤工資以外發放井下艱苦崗位津貼。(記者 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