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8月3日專電 8月2日,銀川市人大審議通過《銀川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草案)》並提請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審議。如果該條例經自治區人大審議通過,將成為寧夏首部房屋租賃市場地方性法規。條例規定銀川市八種房屋將禁止租賃。
據寧夏《法治新報》報道,根據條例規定,下列八種房屋不得出租:
出租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使用證明等有效證件;房屋産權有爭議,尚未確權;共有房屋未取得全體共有人同意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産權利的;已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標準;擅自將住宅用途改變為非住宅用途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租賃的房屋。
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條例明確規定,將由房産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對自然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