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至2008年的3年時間,山東省各類企業要全部與勞動部門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勞動合同內容及配套制度必須完備並依法履行,從而保證山東省勞動合同管理水平的明顯提高,勞動合同管理基本實現信息化、規範化、法制化。
記者8月2日從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7月31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山東省企業聯合會、山東省企業家協會制定了《山東省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全面實施、規範企業用工行為,在全省建立起規範有序、公正合理、互利雙贏、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係。
山東省提出,今年年底前,全省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要達到80%以上。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股份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明年年底前,全省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2008年底,山東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要全部簽訂勞動合同,並保證依法履行。
2008年底前,山東省內規模以上企業要配備專職勞動合同管理人員;省內企業普遍制定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勞動合同管理基礎臺賬,健全勞動合同基礎管理體系。(張思凱 趙永德 王世卓)